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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理由

法規名稱: 檢察機關書類公開應行注意事項 2
民國 107 年 08 月 28 日
依法院組織法第八十三條規定,除自然人姓名外,得不含自然人之國民身分證統一編
號及其他足資識別該個人之資料。為減少人工遮隱個人資料之作業負擔,電腦將協助
遮隱公開書類中特定格式之個人資料,爰規定可由電腦程式輔助遮隱書類個人資料之
項目及處置方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