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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理由

法規名稱: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女子監獄(含外役分監)受刑人返家探視應遵守事項 4
民國 113 年 03 月 04 日
一、點次變更。
二、參照「法務部矯正署外役監受刑人返家探視應遵守事項參考範例」,酌做文字修
    正。
民國 110 年 01 月 06 日
本點內容文字酌予修正及刪除。
民國 107 年 10 月 04 日
本點未修正。
民國 107 年 05 月 04 日
參考外役監受刑人返家探視辦法第六條之規定,限制返家探視受刑人返家探視之活動
範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