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,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,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
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:::

立法理由

法規名稱: 廢/停法務部矯正署臺東戒治所檔案開放應用須知(106.10.27訂定) 1
民國 106 年 10 月 27 日
一、訂定本須知之目的。
二、為辦理檔案法第十七條至第二十一條有關檔案開放應用事項,爰訂定本規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