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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理由

法規名稱: 資恐防制審議會之運作與制裁例外措施及其限制事項辦法 第 10 條
民國 106 年 09 月 14 日
審議會會議涉及各部會機關執掌機密情資與資訊,又相關制裁措施之實施,亦涉及資
恐防制考量,其會議應不公開之,各與會人員均負有保密義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