茲因洗錢防制法(以下簡稱本法)於一百十三年七月三十一日修正公布全文,為配合 本法第七條、第八條、第十條及第十三條條次變更,爰修正本條規定。
配合洗錢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、資恐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已於一百零七年十一月七日 修正公布,爰增列本辦法訂定依據。
本辦法訂定依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