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,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,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
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:::

立法理由

法規名稱: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檔案開放應用須知 6
民國 106 年 02 月 20 日
一、訂定提供檔案開放應用之型態。
二、為妥善保護檔案原件及延長檔案壽命,訂定檔案之開放應用,以提供複製品為原
    則,使用原件為例外。蓋如有使用原件之必要者,申請人應於申請書載明事由,
    本署審酌檔案有無陳舊損壞之虞,再作出提供或拒絕提供檔案原件之決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