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,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,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
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:::

立法理由

法規名稱: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檔案開放應用須知 5
民國 106 年 02 月 24 日
一、訂定限制應用或不予提供應用檔案之法源。
二、參考機關檔案管理作業手冊第二十一章「應用」之規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