配合法院組織法增訂第一百一十四條之二有關檢察機關名稱「去法院化」之相關規定 ,爰刪除本須知相關規定之「法院」等文字,申請表單名稱修正為臺灣苗栗地方檢察 署。
一、規範申請應用檔案書面要式記載事項及採事前審核制。 二、參考檔案法第十七條及機關檔案管理作業手冊規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