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須知第四點第三項,缺漏文字,修正為「以書面(附件四)通知申請人准駁情形及 郵寄複製品應繳納費用,…」。
一、訂定申請要式不備之補正程序及其法律效果。 二、訂定受理申請應用檔案之權責單位、審核流程、准駁決定期間,以及核准決定之 書面要式記載事項。 三、參考機關檔案管理作業手冊規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