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點次變更。 二、配合本注意事項名稱及第一點規定,酌作文字修正。
營業秘密法第十三條之二之罪,為證人保護法第二條第十六款所定得適用證人保護之 罪,檢察官偵辦時宜善加利用此「窩裡反」條款,以利突破案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