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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理由

法規名稱: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法拍不動產資訊透明化方案 2
民國 105 年 03 月 11 日
為使應買人清楚知悉拍賣的不動產的各項資訊,爰訂定相關規定,要求書記官於現場
查封時應查明各種情形,日後拍賣時公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