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,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,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
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:::

立法理由

法規名稱: 廢/停法務部矯正署桃園監獄受刑人累進處遇實施要點 8
民國 105 年 01 月 05 日
受刑人在監因各類良好表現而獲頒獎狀時,為鼓勵其自新,維持良好善行,得予以加
分,如加分後合於縮短刑期之規定,應予以縮短刑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