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,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,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
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:::

立法理由

法規名稱: 法務部矯正署高雄戒治所檔案開放應用須知 10
民國 105 年 01 月 06 日
一、訂定應用檔卷之典型錯誤態樣暨禁制事項。
二、參考檔案法第 20 條規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