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,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,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
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:::

立法理由

法規名稱: 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檔案開放應用須知 13
民國 104 年 12 月 10 日
一、訂定本署關於檔案應用之申請人繳費方式及流程,俾便利檔案應用申請人不同繳
    費方式。
二、製定附件五「自行收納款項統一收據表單」,以利會計單位查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