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留校生之課業輔導。 二、留校生之身分為一般寄讀學生,其生活管理必須符合憲法第八條對於人身自由之 保障及符合比例原則。 三、有關留校生衣著、飲食、金錢、配房、接見、書信、外出、就醫及安檢之規定與 處置方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