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1.24 00:59

立法理由

法規名稱: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人民陳情案件作業程序 4
民國 103 年 12 月 16 日
規定研考人員負責陳情案件建檔、分類、統計、管考分析檢討等工作。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