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:::
網站導覽
回首頁
English
Toggle navigation
最新訊息
法規體系
綜合查詢
草案預告
相關網站
網站導覽
回首頁
English
:::
現在位置:
法規內容
立法理由
友善列印
立法理由
法規名稱:
刑事保證金存管計息及發還作業辦法 第 8 條
民國 103 年 12 月 11 日
法院或檢察機關應主動發還刑事保證金之情形及發還程序,以強化司法便民政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