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,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,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
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:::

立法理由

法規名稱: 刑事保證金存管計息及發還作業辦法 第 13 條
民國 103 年 12 月 11 日
具保人死亡案件,法院或檢察機關發還刑事保證金、利息應通知繼承人之程序及其應
陳報之文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