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點次變更。 二、「週休」一詞非為制式用語爰修正為「國定例假日」。 二、因鄰近宮廟、機關、團體或民眾等舉辦活動向本所提出申請,機關為落實敦親睦 鄰,經機關核准後同意使用,爰增列但書之規定。 三、增列第二項,有關員工停車場使用之規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