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:::
網站導覽
回首頁
English
Toggle navigation
最新訊息
法規體系
綜合查詢
草案預告
相關網站
網站導覽
回首頁
English
:::
現在位置:
法規內容
立法理由
友善列印
立法理由
法規名稱:
法務部所屬各級檢察機關使用整合性偵查資料庫管理要點 3
民國 107 年 08 月 31 日
配合法務部組織法修正第五條、法院組織法增訂第一百十四條之二有關各級檢察機關 名銜「去法院化」之相關規定,爰刪除「法院」文字。
民國 103 年 01 月 29 日
明定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應成立專責管理小組負責管理及其權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