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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理由

法規名稱: 法務部所屬各級檢察機關使用整合性偵查資料庫管理要點 12
民國 106 年 02 月 09 日
一、本點新增。
二、為檢察官偵辦案件需要,提供經由「法務部檢察官查詢單一窗口」登入介接取得
    整合性偵查資料庫資料之安全便利利用,爰予增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