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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理由

法規名稱: 法務部及所屬機關資訊安全風險評鑑管理規範 2
民國 105 年 11 月 15 日
為避免「資訊安全管理系統」定義不明確,爰修正為「資訊安全管理制度」。
民國 102 年 08 月 07 日
本管理規範之適用範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