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刑法第九十一條之一規定,應交付強制治療之人,不論其於刑前或刑後施以強制治 療,均屬保安處分執行法之強制治療受處分人;另為與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十二 條之一規定,裁定施以強制治療之性侵害犯罪加害人,有所區別,爰酌予修正本點第 三款之對象,以資明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