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,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,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
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:::

立法理由

法規名稱: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處理人民陳情請願案件作業要點 7
民國 102 年 06 月 27 日
配合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組織法公布生效,原「本所」修正為「本學院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