鑑於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針對重大資安事件之處置,訂有國家資通安全通報應變 作業綱要,本部亦依該綱要,訂有法務部及所屬機關資通安全事件緊急應變計畫,爰 明定個人資料檔案,發生遭人為惡意破壞毀損、作業不慎等重大內部危安事件,或發 生駭客攻擊等非法外力入侵事件,分別規定以非自動化方式或以自動化機器檢索、整 理個人資料外洩事件之通報程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