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,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,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
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:::

立法理由

法規名稱: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行政執行事件閱卷注意事項 4
民國 101 年 11 月 02 日
明定執行人員受理閱卷申請後之處理程序、閱卷時間及申請人對於不准閱卷之救濟途
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