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:::
網站導覽
回首頁
English
Toggle navigation
最新訊息
法規體系
綜合查詢
草案預告
相關網站
網站導覽
回首頁
English
:::
現在位置:
法規內容
立法理由
友善列印
立法理由
法規名稱:
法務部及所屬各機關新聞聯繫注意要點 5
民國 101 年 10 月 03 日
一、為期新聞處理流程一致,爰於第一項明定本部及所屬各機關有發布新聞之必要者 ,其發布流程,並規定遇有重大或突發事件需立即對外說明程序。 二、為規定發布新聞方式及主持記者會人員,爰為第二項及第三項規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