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,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,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
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:::

立法理由

法規名稱: 檢察官職務評定辦法 第 13 條
民國 107 年 08 月 08 日
同第二條說明。
民國 105 年 03 月 18 日
配合現行實務作業方式,酌修第二項、第三項文字,以臻明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