附件一: 一、刪除其他機關年資(含軍職年資)簡化積點計算,並補充說明採計條件。 二、考績部分補充說明另予考績計算方式。 三、修正居住地內容。 四、附註第一點刪除其他機關年資(含軍職年資)部分;附註第二點刪除原文,新增 年資畸零日數計算方式。 五、將阿拉伯數字修正為中文數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