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:::
網站導覽
回首頁
English
Toggle navigation
最新訊息
法規體系
綜合查詢
草案預告
相關網站
網站導覽
回首頁
English
:::
現在位置:
法規內容
立法理由
友善列印
立法理由
法規名稱:
司法院法官遴選委員會檢察官代表票選辦法 第 5 條
民國 109 年 07 月 08 日
本條未修正。
民國 108 年 06 月 27 日
一、第一項及第三項至第五項修正理由同修正條文第三條說明。 二、第二項未修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