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,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,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
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:::

立法理由

法規名稱: 高等檢察署以下各級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主任檢察官職期調任辦法 第 8 條
民國 107 年 10 月 25 日
本條未修正。
民國 105 年 03 月 28 日
為明確規範本辦法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,爰增訂第二項規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