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:::
網站導覽
回首頁
English
最新訊息
法規體系
綜合查詢
草案預告
相關網站
網站導覽
回首頁
English
:::
現在位置:
法規內容
立法理由
友善列印
立法理由
法規名稱:
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檔案開放應用須知 13
民國 107 年 10 月 15 日
《附件三修正說明》 配合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「檔案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」第四條、第五條之修 正發佈施行,爰予修正收費標準,俾符合收費規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