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:::
網站導覽
回首頁
English
Toggle navigation
最新訊息
法規體系
綜合查詢
草案預告
相關網站
網站導覽
回首頁
English
:::
現在位置:
法規內容
立法理由
友善列印
立法理由
法規名稱:
法務部法醫研究所處務規程 第 9 條
民國 105 年 08 月 31 日
配合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施行之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規定,將「會計員」修正 為「主計員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