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:::
網站導覽
回首頁
English
Toggle navigation
最新訊息
法規體系
綜合查詢
草案預告
相關網站
網站導覽
回首頁
English
:::
現在位置:
法規內容
立法理由
友善列印
立法理由
法規名稱:
最高檢察署檔案開放應用須知 15
民國 107 年 08 月 20 日
【附件六修正理由】 配合法院組織法增訂第一百十四條之二有關各級檢察機關名銜「去法院化」之相關規 定,爰刪除「法院」文字。
民國 100 年 09 月 19 日
民眾申請檔案應用程序作業流程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