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1.01 07:10
現在位置:
法規內容
立法理由
友善列印
立法理由
法規名稱:
廉政人員風紀查察實施要點 3
民國 104 年 05 月 28 日
一、整併現行要點第四點規定。 二、配合第二點增修本署得依所劃區域遴派「駐區視察」辦理視察業務等用語,以符 實際。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