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,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,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
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:::

立法理由

法規名稱: 廉政人員風紀查察實施要點 14
民國 104 年 05 月 28 日
一、本點新增。
二、為強化視察業務管考、促進各政風機構重視並落實廉政人員風紀視察工作,擬配
    合本署績效目標管理制度將視察業務納入評核機制,爰增訂本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