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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理由

法規名稱: 法務部廉政署廉政審查會設置要點 6
民國 100 年 08 月 01 日
本會委員均為無給職,其相關費用支給(如兼職費、出席費等),則依軍公教人員兼
職費及講座鐘點費支給規定、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等規定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