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,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,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
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:::

立法理由

法規名稱: 廢/停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第二監獄受刑人非自由使用之勞作金動用要點 1
民國 107 年 07 月 12 日
為符合法務部矯正署一百零七年五月二十三日法矯署教字第一○七○三○○五九一○
號函釋,修正法源依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