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點酌作文字修正,將學員調整為受訓人員,以明確適用人員身分。
現行第二點規定,在職訓練學員如欲請假,應自行上網填寫假單,然此網址(http:/ /172.31.153.4/train/)現已停止使用,故酌作修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