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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理由

法規名稱: 廢/停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第二監獄收容人就醫費用催繳結報注意事項 2
民國 106 年 11 月 07 日
一、內容修訂。
二、如有急重症等待外醫之收容人,急需進一步安排檢查,若規定須出具清寒證明才
    能外醫,則恐有延誤就醫之疑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