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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理由

法規名稱: 廢/停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監獄辦理收容人家屬接見寄(送)入物品注意事項 5
民國 101 年 01 月 09 日
包餡食品如家屬同意破壞食品外觀及風味者,經檢查後同意送入。
刪除列舉禁止送入飲食物品種類名稱以避免爭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