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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理由

法規名稱: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志工延聘及考核要點 1
民國 109 年 12 月 04 日
一、法務部所屬矯正機關「端正風紀.提昇績效」實施計畫停止適用,配合修正。
二、刪除部分依據法源,以符合現行法令。
民國 107 年 01 月 15 日
配合本要點法源依據已於一百零六年二月九日修正,爰修正其訂定依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