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,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,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
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:::

立法理由

法規名稱: 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檔案開放應用須知 4
民國 113 年 12 月 06 日
原附件三內容係民眾申請應用檔案程序提要說明表,非受理單位陳核程序說明;又民
眾申請應用檔案程序已詳列於各點內容中,無另為贅述之必要,爰刪除原附件三相關
文字述及附件內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