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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理由

法規名稱: 法務部矯正署組織法 第 9 條
民國 99 年 09 月 01 日
本法之施行需視籌備及整併相關機關之進度,並擬具計畫報行政院核定後,方得據以
實施,爰本法之施行日期,授權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