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,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,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
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:::

立法理由

法規名稱: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檔案開放應用須知 5
民國 109 年 05 月 01 日
本點未修正。
民國 108 年 12 月 18 日
一、依「機關檔案管理作業手冊」第 21.3.2.5 規定,新增「政府資訊公開法第十八
    條、行政程序法第四十六條及其他法令之規定」。
二、刪除列舉情形。
民國 108 年 05 月 02 日
酌做文字修正。
《附件一修正說明》
修正填寫須知第七點。
《附件二修正說明》
原附件二更正為「委任書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