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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理由

法規名稱: 法務部犯罪預防及法治教育督導會報設置要點 6
民國 98 年 08 月 26 日
一、本會報開會出席及決議通過人數之運作規定。。
二、因本會報係採委員制,故相關之決議事項應有二分之一以上委員出席,以形成共
    識,避免偏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