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」及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」乃最重要之國際人權 法典,亦是國際上人權保障體系不可或缺之一環,其內容在闡明人類之基本人權,並 敦促各國落實所揭示之各項人權保障規定,期使人人於經濟社會文化及公民政治權利 上,享有自由及保障,爰於本條明定制定本法之意旨,在於實施上開兩公約及健全我 國人權保障體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