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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理由

法規名稱: 毒品戒癮治療實施辦法及完成治療認定標準 第 15 條
民國 110 年 04 月 29 日
一、條次變更。
二、為使醫療機構或執行戒癮治療機構依修正條文第三條所為之評估,屬戒癮治療之
    前階段行為,評估所生費用應如何支應有明確之規範,爰酌作修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