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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理由

法規名稱: 中央廉政委員會設置要點 7
民國 97 年 06 月 26 日
一、本會成員均為無給職。
二、外聘專家學者或社會公正人士擔任委員之相關費用支給(如出席費、交通費、稿
    費等),則依「軍公教人員兼職費及講座鐘點費支給規定」或「各機關學校出席
    費及稿費支給要點」相關規定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