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應 102 年法務部矯正署法矯署安字第 10204003340 號函修正「法務部矯正署所 屬矯正機關調遴調服務員及視同作業收容人注意事項」,為避免傳統雜役名稱對收容 人有貶抑意味,將雜役修正為服務員。